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分局应急处突及维稳安保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年08月07日 15: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分局应急处突及维稳安保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 ||
| 行政区域 |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 15:2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豪、刘玉华、王亚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3165936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天津路东段11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86409538、028-858829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316593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82026000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分局应急处突及维稳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17 10:30:00,更正为:2026-08-24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8-17 10:30:00,更正为:2026-08-24 10:30:00。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更正,本更正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 条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招标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项目团队配置 | 3.项目服务保障人员 (1)服务保障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以上)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档案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2)其他服务保障人员: ①每有1人具有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1分,每有1人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以上)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②每有1人具有档案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得1分,每有1人具有档案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 3.项目服务保障人员 ①每有1人具有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1.5分,每有1人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以上)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②每有1人具有档案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得1分,每有1人具有档案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
本公告发布后,系统内招标文件已更新为更正后的版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更正,查阅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备案号: 51018826210200008786[2026]00209。2、本项目预算金额:2800万元/年,一采三年。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05040100 公共安全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3层;邮编:610000。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天津路东段1111号
联系方式:028-86409538、028-85882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
联系方式:028-83165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豪、刘玉华、王亚玲
电话:028-83165936
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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