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安局关于西二环高架智能化设施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07日 16: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二环高架智能化设施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器 | ||
| 采购单位 | 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张家港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 16:1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玮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58915381 | ||
| 采购单位 | 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8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2-553700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玮泽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2-JZCG-G2026-0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二环高架智能化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6 AI智能分析服务器智能服务器。现更正为:6 AI智能分析服务器;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技术参数要求4.1.4 机动车箭头信号灯(400mm)中:13、箭头信号灯基准轴上的发光亮度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大于1(投标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或功能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现更正为:13、箭头信号灯基准轴上的发光亮度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大于1.1(投标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或功能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技术参数要求4.13停车收费管理系统中:本项目拟在市区范围内改造及新建200个路内停车泊位,河东路(沙州路至南环路西侧)、白鹿鹿(百桥路至西二环两侧)、锦程路(华昌路至南苑路两侧)、杨舍西街单侧、龙潭路(限时20分车位)、暨阳路(限时20分车位)、海关路(限时20分车位)、城北所前道路、老宅路(沙州路至暨阳路单侧)。现更正为:本项目拟在市区范围内改造及新建200个路内停车泊位,河东路(沙洲路至南环路西侧)、白鹿路(百桥路至西二环两侧)、锦程路(华昌路至南苑路两侧)、杨舍西街单侧、龙潭路(限时20分车位)、暨阳路(限时20分车位)、海关路(限时20分车位)、长青路、老宅路(沙洲路至暨阳路单侧)。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技术参数要求4.14.16视频准入设备中:10、应通过GB/T 28181-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测试并取得测试报告。现更正为:10、应通过GB/T 28181-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测试。
5.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3服务方案19.5分。现更正为:3 服务方案20.5分;
6.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4履约能力 7分。现更正为:履约能力 6分.
更正日期:2026-08-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需重新下载采购文件,未重新下载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80号
联系人:张皓彦
联系电话:0512-55371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
联系人:孙玮泽
联系电话:0512-58915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玮泽
电话:0512-5891538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582-JZCG-G2026-002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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