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晋安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07日 19: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晋安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晋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 19: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庆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956656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1号楼4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878131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395665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11]SQ[CS]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晋安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技术部分评分”中“9、预付制度:在损失金额确定、责任界定明确的前提下,由于被成交供应商原因短时期内无法提供相关理赔材料,根据供应商确定损失金额的预付比例进行评分,预付比例60%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加0.5分,满分3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未提供专项承诺函或预付比例低于60%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在损失金额确定、责任界定明确的前提下,由于被保险人原因短时期内无法提供相关理赔材料,根据供应商确定损失金额的预付比例进行评分,预付比例60%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加0.5分,满分3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未提供专项承诺函或预付比例低于60%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二、更正信息中“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为“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1号楼4层
联系方式:0591-87813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联系方式:0591-839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庆梅
电话:0591-83956656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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