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气遥感溯源及质控评估专项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08日 18: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气遥感溯源及质控评估专项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8日 18:2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钟晶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65754736 |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柯桥区越州大道30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352010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绍兴市柯桥区翡翠公寓2幢0205-020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06575473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603263270010000029-绍柯采〔2026〕290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气遥感溯源及质控评估专项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45页:评分标准“同类业绩”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 | 招标文件第45页:评分标准“投标人 综合实力”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获得过由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类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县(区)级的每个得0.5分,最多按2个奖项计,同一奖项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奖项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大气环境管控”或相关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获得过由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类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县(区)级的每个得0.5分,最多按2个奖项计,同一奖项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奖项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大气环境管控”或相关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3 | 招标文件第46页:评分标准“项目组成员”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 1、具有环境类专业正高级(或研究员)职称的得1分,具有环境类专业副高级(或副研究员)职称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大气相关奖项的,每个得1分,县(区)级的每个得0.5分(按最高奖项计,不重复得分。) 3、具备5年以上区(县)级及以上大气环境管控相关项目或研究课题负责人经验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合同等佐证材料(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另须提供业主盖章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提供近3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具有环境类专业副高级(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助理研究员)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具备3年以上区(县)级及以上大气环境管控相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参与经验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合同等佐证材料(合同无法体现成员身份的,另须提供业主盖章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提供近3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 1、具有环境类专业正高级(或研究员)职称的得1分,具有环境类专业副高级(或副研究员)职称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大气相关奖项的,每个得1分,县(区)级的每个得0.5分(按最高奖项计,不重复得分。) 3、具备5年以上区(县)级及以上大气环境管控相关项目或研究课题负责人经验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合同等佐证材料(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另须提供业主盖章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提供近3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具有环境类专业副高级(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助理研究员)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具备3年以上区(县)级及以上大气环境管控相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参与经验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合同等佐证材料(合同无法体现成员身份的,另须提供业主盖章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提供近3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4 | 招标文件第47页:评分标准“硬件投入”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投入环境颗粒物采样专用设备、恒温恒湿滤膜自动称重设备、大气走航车的得3分,每1分,扣完为止。 注:须提供上述设备的购买合同或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设备图片;如为租赁的,在上述要求上另行提供双方的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投入环境颗粒物采样专用设备、恒温恒湿滤膜自动称重设备、大气走航车的得3分,每1分,扣完为止。 注:须提供上述设备的购买合同或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设备图片;如为租赁的,在上述要求上另行提供双方的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地 址:柯桥区越州大道30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5201066
质疑联系人:王巍巍
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87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柯桥区翡翠公馆2幢205-208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晶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065754736
质疑联系人:朱亦英
质疑联系方式:133575725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政大楼
传 真:/
联系人 :王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67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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