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11日 17: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弋江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设计 |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 17:1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55353031 | ||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高新区管委会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565652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江市京口区南府巷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5535303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4CG2026FW983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32026019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弋江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五、人员配备:*1、供应商须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社保证明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 4 人,根据项目进度适时配备,需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
更正为:五、人员配备:*1、供应商须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社保证明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 4 人,根据项目进度适时配备,需配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5.2技术部分:服务人员配备: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满足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基本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其中每有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1.5分,最多加3分,本小项满分4 分; 注:(1)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不可重复计分;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更正为:5.2技术部分:服务人员配备: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满足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基本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其中每有1名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1.5分,最多加3分,本小项满分4 分; 注:(1)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不可重复计分;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原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中:
时间:2026 年08月05日至2026 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为:
时间: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18715530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南府巷 2 号
联系方式:17355353032、17355353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洋
电话:17355353032、17355353031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