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青原区交通运输局青原区下水东路天玉大道至疏港公路段建设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6〕15号)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12日 12: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原区下水东路天玉大道至疏港公路段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吉安市青原区交通运输局 | ||
| 行政区域 | 江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2日 12: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07日 | 更正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谢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6-8181718 | ||
| 采购单位 | 吉安市青原区交通运输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安市青原区行政中心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6-82032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安市吉州区长冈南路29号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6〕1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原区下水东路天玉大道至疏港公路段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中7.项目监理人员配置要求内容中“注:以上所有人员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江西住建云平台查询截图及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前近6个月(不含磋商当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响应人公章。”现更正为“注:以上所有人员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前近6个月(不含磋商当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响应人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还需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查询截图加盖响应人公章。”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的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最新的补遗文件并按最新的补遗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市青原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行政中心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796-8203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长冈南路29号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796-818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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