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天等县2026年薄弱学校设施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13日 11: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等县2026年薄弱学校设施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等县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3日 11:3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金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7920270 | ||
| 采购单位 | 天等县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等县天等镇教育路0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35326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崇左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崇左市新城区石景林东路5号(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792027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6-G1-250121-CZS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等县2026年薄弱学校设施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分标1 序号1“双柱单斗学生课桌椅” 三、材料及工艺要求
5、课桌椅须符合GB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桌、椅所用多层实木板环保等级须达到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25)规定的E0级要求,甲醛释放量≤0.050mg/m³(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三、材料及工艺要求
5、课桌椅成品须符合 GB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桌、椅所用的人造板基材(裸板,含中密度板等)达到 GB 18580‑202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规定的 E1 级要求,甲醛释放量≤0.124mg/m³;经饰面、封边加工完成后的课桌椅面板等人造板制品达到 GB 18580‑202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规定的 E0 级要求,甲醛释放量≤0.050mg/m³(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等县教育局
地 址:天等县天等镇教育路01号
联系方式:0771-3532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崇左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崇左市新城区石景林东路5号(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
联系方式:0771-7920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金泽
电 话:0771-792027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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