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精神医学放射类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14日 16: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精神医学放射类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兰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4日 16:0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淑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3358886 |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6938765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93358886 | ||
| 附件: | |||
| 附件1 |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精神医学放射类(包1)采购文件(2026081401).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兰财采备字[2026]0205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精神医学放射类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中对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的表述存在笔误,现予以更正,使前后内容一致。本次更正不改变采购标的、资格条件和实质性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程序”第3.4条“评标注意事项”第(1)款“必须落实的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中:
“①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10%。”
现更正为:
“①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12%。”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依据最新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13669387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系方式:13893358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淑婷
电话:13893358886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4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