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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新院安保秩序维护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14日 16: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新院安保秩序维护项目
品目

保安服务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海门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6:3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0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梁
项目联系电话0513-82100351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西路12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3-82263275
代理机构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施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14-JZCG-G2026-0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新院安保秩序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第6项“科技赋能安防巡查”原内容为:“投标人提供科技赋能安防巡查实施方案,承诺投入智能安防巡查设备不少于2台。智能安防巡查设备含安防巡查无人机、地面智能巡检机器人、智能无人巡检车等。每提供一类符合项目需求的设备得2分,最高4分。投标文件须列明设备类型、编号,并附投标人购置设备的发票及合法合规正常使用的材料;资料缺失、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计分。备注:固定监控、巡更棒、单兵记录仪不纳入评审范围;同一载体设备归为一类,配件不单独计分。”

现更正为:“科技赋能安防巡查(4分):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智能安防巡查设备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不得分。(承诺书格式自拟,中标人在项目交接后7日内按投标文件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智能安防巡查设备并用于本项目,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智能安防巡查设备含安防巡查无人机、地面智能巡检机器两类。每提供1台智能安防巡查设备得2分,最高4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名称、数量及功能说明。

说明: ①安防巡查无人机:所有型号安防巡查无人机(含热成像、夜视、降噪机型)②地面智能巡检机器:室内巡检机器人、室外巡逻无人车载体结构等。③固定监控、巡更棒、单兵记录仪不纳入本项目智能安防巡查设备范围。”

更正日期:2026-08-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08-112026-08-21,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路120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3-82263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3-82100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3-8210035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320614-JZCG-G2026-005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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