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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公安局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年08月14日 17: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汉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广汉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7:5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4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红梅
项目联系电话0838-2657777
采购单位广汉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汉市银川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游老师 0838-5229829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老师 0838-26577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68120260001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28 09:30:00,更正为:2026-08-31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8-28 09:30:00,更正为:2026-08-31 10:00:00。

一、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尾箱”产品的“5、LED长排警灯”和“6、LED侧警灯”项技术参数“光学要求:单灯珠光通量≥800lm更正为光学要求:单灯珠光通量≥80LM”。

二、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尾箱”产品的“1、尾箱支架”项技术参数产品结构:采用氩弧焊接或摩擦搅拌焊(FSW),焊缝均匀无气孔,强度达基体材料≥85% 以上,更正为产品结构:采用氩弧焊接或摩擦搅拌焊(FSW),焊缝均匀无气孔,强度达到基体材料≥85%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的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的★符号标识取消。

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汉市公安局

地址:广汉市银川路10号

联系方式:游老师 0838-5229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1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 0838-265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红梅

电话:0838-2657777

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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