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15日 21: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宿州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州市卫生监督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5日 21: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金科长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5579943 | ||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州市卫生监督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宿州市磬云北路49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0557994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宿州市埇桥区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9栋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55700802 | ||
宿州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20260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中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货物需求(采购清单)中的
一包:腹泻症候群包第74项、75项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规格 | 数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备注 |
| 74 | 细菌性病原荧光PCR检测的质控标准品(包括:霍乱弧菌、非伤寒沙门菌、副溶血弧菌、志贺氏菌、空肠弯曲菌、结肠弯曲菌、小肠结肠耶尔森菌、艰难梭菌、阪崎克罗诺杆菌、嗜水气单胞菌、类志贺邻单胞菌、河弧菌) | (1)每种病原菌的质控标准品包括灭活病原和病原核酸两种类型,主要用于测试灵敏度和特异性,测试体系包括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灭活病原 标准品(浓度分别是 1000Copies/mL、2000Copies/mL、10000Copies/mL)、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病原核酸标准品(500Copies/mL、1000Copies/mL、5000Copies/mL)。 | 2套 | 工业 | 否 | |
| 75 | 病毒性病原荧光PCR检测的质控标准品(包括:诺如病毒(II型)、轮状病毒(A组)、星状病毒) | (1)每种病原菌的质控标准品包括灭活病原和病原核酸两种类型,主要用于测试灵敏度和特异性,测试体系包括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灭活病原 标准品(浓度分别是 1000Copies/mL、2000Copies/mL、10000Copies/mL)、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病原核酸标准品(500Copies/mL、1000Copies/mL、5000Copies/mL)。 | 2套 | 工业 | 否 | |
二包:呼吸道综合监测包第14项、18项、26项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规格 | 数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备注 |
| 14 | 核酸提取试剂 | 1、适用机型:在不改变设备内部程序的前提下能完全匹配实验室现有仪器硕世SSNP_9600A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提供证明材料); 2、16人份/盒或96人份/盒,按需供货; 3、用于病原微生物的核酸提取、富集、纯化。 4、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国际ISO13485认证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规格为16人份/盒时,需要配套试剂架。 6、参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检测报告或注册证书等,并显著标明。 | 800人份 | 工业 | 否 | |
| 18 | 呼吸道病原体荧光PCR检测的质控标准品(包括: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人偏肺病毒、副流感病毒、普通冠状病毒、博卡病毒、鼻病毒、肠道病毒、肺炎支原体、A 组链球菌、百日咳鲍特菌、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军团菌、 肺炎克雷伯菌、曲霉菌、 隐球菌、鹦鹉热衣原体、肺炎衣原体) | (1)每种病原菌的质控标准品包括灭活病原和病原核酸两种类型,主要用于测试灵敏度和特异性,测试体系包括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灭活病原 标准品(浓度分别是 1000Copies/mL、2000Copies/mL、10000Copies/mL)、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病原核酸标准品(500Copies/mL、1000Copies/mL、5000Copies/mL)。 (2)质控标准品是液体状态(直接使用状态),避免使用前再配置导致的计量误差。 (3)采用数字 PCR 方法进行量值确定。 (4)原材料真实且可溯源:灭活病原质控品的原料为真实灭活病原,出发菌毒株需具备省级或以上疾控中心来源证明。核酸质控品如果是真实病原制备,出发菌毒株需具备省级或以上疾控中心来源证明;如果是通过生物工程学方法研制的核酸质控品,应提供完整的研制技术路线并经过国家级疾控中心验证。 (5)出发菌毒株原料应在具备满足国家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内制备。 (6)质控标准品应具备国家级权威机构认证编号。 (7)灭活病原每支含量≥0.5ml,病原核酸每支含量≥0.1ml。 | 4套 | 工业 | 否 | |
| 26 | 胎牛血清 | 1.500mL/瓶 2. 液态,优级,无噬菌体,低内毒素≤5EU/mL), 支原体阴性,细胞倍增时间≤17h,细胞生长曲线峰值1.4x106,(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 适用于细胞株保藏和细胞株生长 | 1瓶 | 工业 | 否 | |
现更正为:
一包:腹泻症候群包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规格 | 数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备注 |
| 74 | 细菌性病原荧光PCR检测的质控标准品(包括:霍乱弧菌、非伤寒沙门菌、副溶血弧菌、志贺氏菌、空肠弯曲菌、结肠弯曲菌、小肠结肠耶尔森菌、艰难梭菌、阪崎克罗诺杆菌、嗜水气单胞菌、类志贺邻单胞菌、河弧菌) | (1)每种病原菌的质控标准品包括灭活病原和病原核酸两种类型,主要用于测试灵敏度和特异性,测试体系包括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灭活病原 标准品(浓度分别是 1000Copies/mL、2000Copies/mL、10000Copies/mL)、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病原核酸标准品(500Copies/mL、1000Copies/mL、5000Copies/mL)。 | 2套 | 工业 | 否 | |
| 75 | 病毒性病原荧光PCR检测的质控标准品(包括:诺如病毒(II型)、轮状病毒(A组)、星状病毒) | (1)每种病原菌的质控标准品包括灭活病原和病原核酸两种类型,主要用于测试灵敏度和特异性,测试体系包括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灭活病原 标准品(浓度分别是 1000Copies/mL、2000Copies/mL、10000Copies/mL)、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病原核酸标准品(500Copies/mL、1000Copies/mL、5000Copies/mL)。 (2)质控标准品是液体状态(直接使用状态),避免使用前再配置导致的计量误差。 (3)采用数字 PCR 方法进行量值确定。 (4)灭活病原每支含量≥0.5ml,病原核酸每支含量≥0.1ml。 | 2套 | 工业 | 否 | |
二包:呼吸道综合监测包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规格 | 数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备注 |
| 14 | 核酸提取试剂 | 1、适用机型:在不改变设备内部程序的前提下能完全匹配实验室现有仪器硕世SSNP_9600A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提供证明材料); 2、48人份/盒,按需供货; 3、用于病原微生物的核酸提取、富集、纯化。 4、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国际ISO13485认证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规格为48人份/盒时,需要配套试剂架。 6、参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检测报告或注册证书等,并显著标明。 | 800人份 | 工业 | 否 | |
| 18 | 呼吸道病原体荧光PCR检测的质控标准品(包括: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人偏肺病毒、副流感病毒、普通冠状病毒、博卡病毒、鼻病毒、肠道病毒、肺炎支原体、A 组链球菌、百日咳鲍特菌、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军团菌、 肺炎克雷伯菌、曲霉菌、 隐球菌、鹦鹉热衣原体、肺炎衣原体) | (1)每种病原菌的质控标准品包括灭活病原和病原核酸两种类型,主要用于测试灵敏度和特异性,测试体系包括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灭活病原 标准品(浓度分别是 1000Copies/mL、2000Copies/mL、10000Copies/mL)、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病原核酸标准品(500Copies/mL、1000Copies/mL、5000Copies/mL)。 | 1套 | 工业 | 否 | |
| 26 | 胎牛血清 | 1.500mL/瓶,斜口瓶装 2. 液态,优级,无噬菌体,低内毒素≤5EU/mL), 支原体阴性,细胞倍增时间≤17h,细胞生长曲线峰值1.4x106,(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 适用于细胞株保藏和细胞株生长 | 1瓶 | 工业 | 否 | |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答疑澄清内容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答疑澄清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内容为准,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地点不作调整,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州市卫生监督所)
地 址:宿州市磬云北路498号
联系方式:金科长、18905579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王苗苗、1815570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科长、王苗苗
电 话:18905579943、1815570080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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