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人民法院(本级)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17日 17: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韩城市人民法院(本级) | ||
| 行政区域 | 韩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7日 17:3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中发(经办账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61288955 | ||
| 采购单位 | 韩城市人民法院(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韩城市新城区乔南路与盘河路十字西北角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23485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发项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109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6128895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FZ-2026-1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询价通知书 第三章 采购内容表格最后一列 填写错误“是否实施本国产品政策 标注否”,更正为:“是否实施本国产品政策 标注是”。
更正内容:
询价通知书 第三章 采购内容表格最后一列 “是否实施本国产品政策 标注否”,更正为:“是否实施本国产品政策 标注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韩城市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韩城市新城区乔南路与盘河路十字西北角
联系方式:13992348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发项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10901
联系方式:029-61288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发(经办账号)
电话:029-61288955
陕西中发项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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