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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供热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H-SZX2026728)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18日 18: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供热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8日 18:5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7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杰、刘芯彤、董婉茹、王卉、李硕璇、王璟、霍金丽
项目联系电话022-23319722
采购单位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84112227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319722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供热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H-SZX2026728)更正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供热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H-SZX2026728)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H-SZX20267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供热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项目需求内容:1、建设时间要求:双方签订合同日起,三个月内完成。2、故障处理要求:发生设备故障后,服务单位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修,确保医院供热系统及时恢复。设备发生故障服务商应在2小时内进行故障排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自行进行供热,对供热中所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进行据实赔偿。3、违约责任:如出现水温不达标情况,医院有权提出赔偿。供热末端使用处室室内温度22±1℃,如未达到规定温度,采购人单方面有权停止服务单位供暖服务,采用采购人自行进行供热,对供热中所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进行据实赔偿。更正为:1、建设施工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日起,三个月内完成。2、具体供热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2月10日。3、故障处理要求:发生设备故障后,服务单位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修,确保医院供热系统及时恢复。设备发生故障服务商应在6小时内进行故障排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自行进行供热,对供热中所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进行据实赔偿。4、违约责任:如出现水温不达标情况,服务单位供水温度达不到65℃,医院有权提出赔偿。采购人自行进行供热,对供热中所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进行据实赔偿。
更正日期:2026-08-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14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83号
联系方式:022-84112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9号
联系方式:022-23319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杰、刘芯彤、董婉茹、王卉、李硕璇、王璟、霍金丽
电        话:022-23319722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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