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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年08月19日 09:4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宁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广宁县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9:4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0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小姐、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8-2810333
采购单位广宁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人民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8-8662715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润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端州区83区信安路敏捷广场五期K栋商业办公楼20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8-2810333
附件:
附件1广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6081901).zip
附件2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附件3委托协议.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223-2026-013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21 15:00:00,更正为:2026-08-26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8-21 15:00:00,更正为:2026-08-26 10:00:00。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服务内容”中▲4 条款作如下修改:

原条款:▲4、供应商需承诺提供的配件是与原设备型号一致的原装、全新、符合国家标准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的设备配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修改为:▲4. 更换备件须为原厂合格产品。备件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整机运行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如原厂对应备件已停产,可选用第三方替代备件;所有更换备件的整体质量及整机运行效能不得低于原厂全新备件的技术指标,同时需满足临床诊疗使用要求及设备维保相关规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广宁县南街街道人民路18号

联系方式: 0758-8662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润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83区信安路敏捷广场五期K栋商业办公楼2012室

联系方式:0758-281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小姐、张小姐

电  话:0758-2810333

广东润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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