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区环卫保洁服务(2026-2029)项目(西区标段)(二次)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19日 09: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区环卫保洁服务(2026-2029)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行政区域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9:5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1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尧
项目联系电话0317-5817110
采购单位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7-7558339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三巨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 沧州市 黄骅市开发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58171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SJZB-2026-060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区环卫保洁服务(2026-2029)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区环卫保洁服务(2026-2029)项目(西区标段)(二次)(项目编号:HBSJZB-2026-0606-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4、付款方式原为“以财政资金实际到位为准,具体见双方合同约定。”现付款方式更正为:“(1)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人民币转账支付至供应商合同约定对公账户。(2)本项目服务费按每3个月为一个考核结算周期。(3)每周期服务期满,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及履约资料;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周期履约考核,核算应付服务费。采购人逾期未完成考核的,期限届满即视为考核完成。(4)考核确认结算金额后,通知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完整合规发票及付款资料之日起60日内,支付本周期服务费。(5)当期服务费按照考核结果予以扣减,扣减标准按照《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作业考核办法》执行。”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与本条款付款约定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次更正公告载明的付款约定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317-7558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三巨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沧州市 黄骅市开发区

联系方式:0317-5817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尧

电 话:0317-5817110

五、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