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大楼人体检查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19日 16:5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大楼人体检查仪采购项目 | ||
| 品目 | 安全仪器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常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9日 16:5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1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江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86698250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宁北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9-855761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晋陵中路57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江杉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00-CZSL-G2026-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大楼人体检查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四、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中:
(1)序号8的内容更正为:“8★检查时间检验:A3级毫米波人体成像安检设备连续检测100人次,平均单次检查时间应≤5s。”。
(2)序号17的内容更正为:“17▲现场安装适应性与通过性:A3级毫米波人体成像安检设备外形尺寸高度应≤2450mm,宽度应≤1400mm,深度应≤1500mm(需提供设备尺寸图)。”。
(3)序号29的内容更正为:“29★检测区域:A3级毫米波人体成像安检设备应对被检人员站立区域底部0.1m至2m和宽度0.9m范围进行扫描并完整成像。”。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9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08-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永宁北路6号
联系人:尤文骏
联系电话:0519-85576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晋陵中路578号
联系人:江杉
联系电话:0519-86698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杉
电话:0519-8669825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400-CZSL-G2026-00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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