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改革项目服务外包澄清公告
2026年08月19日 20: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改革项目服务外包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长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9日 20:1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1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娜、王晓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802937022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行政中心二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12441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铭森信达(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旺座国际城1幢2单元22902—B080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802937022 | ||
| 附件: | |||
| 附件1 | 澄清附件.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SXDZB-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改革项目服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为便于各潜在供应商准确理解采购文件条款含义,就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4条“知识产权”条款的含义与适用边界澄清说明。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4条“知识产权”条款的含义与适用边界澄清说明,详见澄清附件。
本次说明为对采购文件原有条款含义做进一步明确、精准化表述,未新增任何供应商履约义务、未提高履约标准、未改变采购标的与评审规则,不属于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修改,不影响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维持原公告约定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行政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13991244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铭森信达(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旺座国际城1幢2单元22902—B080
联系方式:17802937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王晓娟
电话:17802937022
铭森信达(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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