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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20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盘锦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盘锦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7: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明、刘姝怡、罗诗悦、张泽宇、于霞、郑博译、刘小琳
项目联系电话024-23416469
采购单位盘锦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327676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416469
公告信息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100-058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格式14,技术规格偏离表,包组编号品目号:00202,品目名称:一氧化氮治疗仪, ●8、主机尺寸:330mm x 220mm x 280mm。 ●9、过滤器工作时间:1000小时。 ▲10、使用电池时,运行时间≥110分钟,电池使用寿命:≥30个 修改为: 第二章格式14,技术规格偏离表,包组编号品目号:00202,品目名称:一氧化氮治疗仪, ●8、主机尺寸:长≤350mm×宽≤240mm×高≤300mm(允许±5%偏差) ●9、过滤器工作时间:≥1000小时。 ▲10、使用电池时,运行时间≥110分钟,电池使用寿命:≥30个月” 其他内容不变,望各供应商周知。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方式:lnmd@163.com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0日17时0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或邮寄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请邮寄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24-23416469),邮寄截止时间:开标日期前一个工作日17:00。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中心医院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联系方式:0427-3276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024-23416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明、刘姝怡、罗诗悦、张泽宇、于霞、郑博译、刘小琳
电  话:024-2341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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