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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救援车辆装备采购项目(包2 战保类及机器人)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11: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救援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1:5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5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博
项目联系电话0717-6219005
采购单位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大道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6710355818
代理机构名称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17-6219005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救援车辆装备采购项目(包2 战保类及机器人)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1 11:53发布单位: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050120260100056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救援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8-05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技术参数标注"▲"的证明资料按如下要求提供——若参数表中有明确依据来源,必须按照要求提供;若未明确依据来源,其证明材料可采用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上述"检验检测报告"与"检验报告"名称不同,但具有同等证明效力,投标人提供其中任意一种即视为满足要求)、或投标人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产品宣传页、或技术白皮书等,未提供的视为不满足即负偏离(承诺书与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响应不一致的,以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为准)。(2)将符合性审查表实质性要求中第一条更改为"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商务要求项下付款条件、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服务期、投标报价、包装及运输、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全部实质性条款"。(3)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三、技术要求中的第18款"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内容。(4)其他采购内容不变,特此说明。(5)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调整,需重新下载采购文件;更正日期:2026-8-24。

3、更正日期:2026-08-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大道135号

联系方式:156710355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

联系方式:0717-6219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博

电   话:0717-621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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