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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峰中心食堂第三方餐饮服务(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21日 15:3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汇峰中心食堂第三方餐饮服务(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5:33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3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331263
采购单位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9-22830065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9-22331263
附件:
附件1汇峰中心食堂第三方餐饮服务(二次)招标文件(2026082101).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6-046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汇峰中心食堂第三方餐饮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26 09:30:00,更正为:2026-09-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8-26 09:30:00,更正为:2026-09-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地点开标),更正为: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地点开标)。

对原招标文件第 评标  “3.详详细细评评审  技术部分  人员配置方案 (17.0分)”

人员配置方案 (17.0分)

1、拟派驻经理(仅指同一人)(7分): (1)具备管理类或食品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得3分;(学历要求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截图等证明文件方可得分) (2)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餐饮服务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 (3)具备公共营养师证书或健康管理师一级(高级技师),得2分。 2、拟派驻总厨(仅指同一人)(4分): (1)具备管理类或烹饪类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2分;(学历要求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截图等证明文件方可得分) (2)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 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 其他不得分。 3、拟派驻点心领班(仅指同一人)(2分): (1)中式面点师:具有三级(高级)或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得2分;具有四级(中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4、拟派驻其他人员资质(4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具备政府部门或协会机构组织颁发的餐厅服务员四级/中级或以上的技能培训证书,得2分。 备注:(1)以上同一人员不可重复计分。(2)以上人员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开标前近半年(不含开标当月)内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不提供计0分。(3)以上证书需提供复印件或官方指定查询网页打印件,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更正为:

人员配置方案 (17.0分)

1、拟派驻经理(仅指同一人)(7分): (1)具备管理类或食品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得3分;(学历要求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截图等证明文件方可得分) (2)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餐饮服务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 (3)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或健康管理师一级(高级技师),得2分。 2、拟派驻总厨(仅指同一人)(4分): (1)具备管理类或烹饪类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2分;(学历要求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截图等证明文件方可得分) (2)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 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 其他不得分。 3、拟派驻点心领班(仅指同一人)(2分): (1)中式面点师: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或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得2分;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四级(中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4、拟派驻其他人员资质(4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具备政府部门或协会机构组织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具备政府部门或协会机构组织颁发的餐厅服务员四级/中级或以上的技能培训证书,得2分。 备注:(1)以上同一人员不可重复计分。(2)以上人员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开标前近半年(不含开标当月)内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不提供计0分。(3)以上证书需提供复印件或官方指定查询网页打印件,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

联系方式:0769-22830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201室

联系方式:0769-22331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0769-22331263

广东华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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