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人民法院关于册亨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16: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册亨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册亨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 16: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长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078781109 | ||
| 采购单位 | 册亨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册亨县纳福街道纳福大道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59-42116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兴义市富康商务公馆2603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07878110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8123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册亨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730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16 高拍仪 双摄像头,摄像头≥1000万像素,分辨率≥3648*2736,A4幅面,高清高速扫描仪,OCR识别,一键PDF。★为防止产品在使用补光时有反光现象,要求提供的产品具有“防止补光时反光的高拍仪和去除图文并茂文档中底色的方法的相关能力证明材料,至少为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专利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双摄像头,摄像头≥1000万像素,分辨率≥3648*2736,A4幅面,高清高速扫描仪,OCR识别,一键PDF。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澄清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册亨县人民法院
地 址:册亨县纳福街道纳福大道6号
联系方式:0859-4211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义市富康商务公馆2603
联系方式:19078781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长艳
电 话:19078781109
附件信息:
163.9KB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