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农业科普研学基地展览展示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18: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农业科普研学基地展览展示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枣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 18:4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0-6310016 |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枣阳市光武大道7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8715939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益弘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枣阳市人民路3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0-6310016 | ||
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农业科普研学基地展览展示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068320260100073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农业科普研学基地展览展示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8-21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本项目采购范围、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规则,保障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补充及修正,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原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澄清内容为准:1. 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项目服务明细清单及技术要求”仅作为采购人开展项目预算编制、成本测算、最高限价核定的内部测算参考依据,属于限价测算参考资料,不属于、不构成、不约束投标人投标设计方案及最终实施内容。2. 本项目属于创意设计与展览展示服务项目,无固定、唯一、强制的标准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公示的明细清单所列项目、数量、规格、工艺描述,均为参考性、测算性描述,不作为投标人必须逐条响应、逐条对应、逐条实施的强制性内容。3. 各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展览主题、展陈大纲、空间布局、功能要求、技术标准、整体效果目标及现场实际条件,自主开展创意设计、方案优化、展项调整、工艺替换、内容升级及结构优化。投标人可对原参考清单中的子项进行合并、调整、替换、增减、优化,只要最终整体方案、建设成果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功能目标、展陈效果、技术标准及验收要求,均视为有效响应。4.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模式,投标人投标总价需涵盖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达成全部功能标准、通过全部验收考核所需的全部成本及费用。投标报价不受参考清单子项、数量、工艺参数约束,采购人不因投标人自主优化方案与参考清单存在差异而调整合同包干总价。5. 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不以投标人投标方案是否完全匹配、逐条对应参考清单作为符合性审查、废标、扣分依据。6. 项目最终实施内容、展项方案、工艺标准、内容体系,以中标人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最终深化设计方案为准,原参考清单不作为施工依据、验收依据、结算依据。7.评标办法专项补正:投标人投标方案与招标文件参考明细清单存在合理差异、优化调整、工艺升级、展项重构、内容完善的,不属于偏离采购需求、不属于无效投标、不属于负偏离。评标委员会应当重点评审方案的完整性、创意性、落地性及整体效果。8.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3、更正日期:2026-08-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 址: 枣阳市光武大道77号
联系方式:17871593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益弘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枣阳市人民路39号
联系方式:0710-631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10-63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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