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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2026-2028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24日 11: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张家港市2026-2028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
品目

出租车客运服务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
行政区域张家港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1:0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1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屠益
项目联系电话0512-56868608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2-58676619
代理机构名称张家港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置地甲江南56幢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屠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JSZC-320582-HDZB-K2026-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家港市2026-2028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征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二、技术要求/4.1车辆类型、数量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自有车辆总数不少于30辆(17座(含)以上大型客车不少于15辆、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不少于15辆)”变更为“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自有车辆总数不少于23辆(17座(含)以上大型客车不少于20辆(购置时间在10年(含)以内不少于12辆)、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不少于3辆)”。详见澄清文件。
2、原征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二、技术要求/4.2 驾驶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5名持A1驾驶证的驾驶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驾驶证扫描件及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变更为“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20名持A1驾驶证的驾驶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驾驶证扫描件及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详见澄清文件。
3、原征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二、技术要求/4.2 驾驶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17座(含)以上大型客车(至少15辆)”变更为“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17座(含)以上大型客车(至少20辆)”。详见澄清文件。
4、原征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二、技术要求/5、安全及监管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同等责任其他事故,未提供或表述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变更为“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同等责任以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提供或表述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详见澄清文件。
5、原征集文件服务期限“2年”变更为“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详见澄清文件。
6、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08-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重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因未重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而造成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28号

联系人:马利军

联系电话:0512-5867661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屠益

电话:0512-5686860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320582-HDZB-K2026-0013征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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