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24日 16: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4日 16: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6879979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府西二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377608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27号盛美大厦3楼3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6879979 | ||
| 附件: | |||
| 附件1 | 广州市花都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6082401).zip | ||
| 附件2 | 第二章 采购需求.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06480126HBC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中详细评审的:
采购包1(花都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视频监控、入河排污口标识牌、监测采样点部分)):
| 商务部分 | 企业业绩 (6.0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方任意一方)每提供一项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业绩(同时含视频监控、入河排污口标识牌、监测采样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业绩的,按一项计算。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
采购包2(花都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微型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及能力 (5.0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具有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得4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企业业绩 (4.0分)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每提供一项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建设类的监测站点建设或服务相关业绩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方任意一方)每提供一项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至少包含微型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同一业绩如同时包含上述两项内容的,按一项业绩计算,不重复计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业绩的,按一项计算。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
采购包3(花都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全过程技术监督服务)):
| 商务部分 | 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资质情况 (19.0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 ①具有环境类专业正高级职称得2分,副高级职称得1分; ②具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相关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得2分。 ③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相关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得1分,提供不全和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2)技术人员: ①具有环境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每1人满足得1分,最高得5分; ②具有环境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相关项目工作经验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拥有一个生态环境类专业咨询工程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备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及在供应商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投标人承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可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文件)。相关管理工作经验由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来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者通过验收项目报告。无提供的不得分。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 |
更正为:
采购包1(花都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视频监控、入河排污口标识牌、监测采样点部分)):
| 商务部分 | 企业业绩 (6.0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方任意一方)每提供一项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业绩(同时含视频监控、入河排污口标识牌、监测采样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业绩的,按一项计算。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
采购包2(花都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微型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认证及能力 (5.0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具有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相关领域,由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得4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企业业绩 (4.0分)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每提供一项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建设类的监测站点建设或服务相关业绩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方任意一方)每提供一项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至少包含微型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同一业绩如同时包含上述两项内容的,按一项业绩计算,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业绩的,按一项计算。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
采购包3(花都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全过程技术监督服务)):
| 商务部分 | 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资质情况 (19.0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 ①具有环境类专业正高级职称得2分,副高级职称得1分; ②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相关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得1分,提供不全和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6分。本项最高得8分。 (2)技术人员: ①具有环境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经验,每1人满足得1分,最高得5分; ②具有环境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相关项目工作经验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拥有一个生态环境类专业咨询工程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备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及在供应商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投标人承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可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文件)。相关管理工作经验由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来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者通过验收项目报告。无提供的不得分。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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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地 址: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府西二路6号
联系方式:020-37760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27号盛美大厦3楼305室
联系方式:020-86879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20-86879979
广州众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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