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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农业农村局中都粮油园区智慧农业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24日 17: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都粮油园区智慧农业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屏山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屏山县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7:0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0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1-5759606
采购单位屏山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屏山镇安顺街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83910827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顺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9层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1-57596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都粮油园区智慧农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正付款进度安排条款

更正内容:

1.进度款更正

更正前: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 技术要求 ★三、商务要求(三)付款方式:进度付款,银行转账。3.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3.2全部硬件设备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软件平台所有功能开发完成并部署至测试环境,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及相应阶段的确认材料,达到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50%;3.3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且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及相应阶段的确认材料,达到付款条款起7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20%。

更正后: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 技术要求 ★三、商务要求 (三)付款方式:进度付款,银行转账。3.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3.2全部硬件设备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软件平台所有功能开发完成并部署至测试环境,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及相应阶段的确认材料,达到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40%;3.3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且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及相应阶段的确认材料,达到付款条款起7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20%。

2.运维期更正

更正前: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 技术要求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2)运维期: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1年的免费运维服务(含设施设备机平台运维升级)。

更正后: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 技术要求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2)运维期: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1年的免费运维服务(含设施设备及平台运维升级)。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监督部门:屏山县财政局,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610,联系电话:0831-570522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屏山镇安顺街3号

联系方式:15183910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顺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9层10号

联系方式:0831-5759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831-5759606

四川顺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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