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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濂片区项目濂坑村征迁房屋及特构物拆除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25日 11: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井濂片区项目濂坑村征迁房屋及特构物拆除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蕉城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1:1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4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敏辉/肖端
项目联系电话0593-2387290
采购单位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金涵村桥头下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8068790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洪路149号-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3-238729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02]FJMY[CS]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井濂片区项目濂坑村征迁房屋及特构物拆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8-31,更正为:2026-09-01。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第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四、竞争性磋商——价格符合性”处补充:(1)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3)本项目如出现报价0元或更低,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文件相应条款根据上述要求统一调整,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请各供应商认真研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金涵村桥头下38号

联系方式:15280687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洪路149号-95

联系方式:0593-2387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敏辉/肖端

电话:0593-2387290

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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