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2026年08月25日 16: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滦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滦南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5日 16:4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耀建 张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5-4297970 | ||
| 采购单位 | 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滦南县南大街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5-41116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滦南县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侧,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四楼0420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5-429797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ZFCG2026JT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滦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Annc-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谈判文件中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九、承诺函”内容存在歧义,现将“3.我方承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澄清为“3.我方承诺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年,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其余内容不变。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6年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更改为“2026年9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地 址:滦南县南大街1号
联系方式:0315-4111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滦南县采购中心
地 址: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侧,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四楼0420室
联系方式:0315-4297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耀建 张丹
电 话:0315-4297970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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