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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26日 15:4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区域鹤岗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5:4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2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芷葳
项目联系电话0468-3356877
采购单位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68-3330812
代理机构名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市本级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3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68-3356877
附件:
附件1开标记录表.zip
附件2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北京博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df
附件3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401]HGZC[CS]20260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鹤岗绿森公司、东方红乡、宝泉领农场)):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鹤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鹤财采投处(2026)9号)的处理决定。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鹤岗绿森公司、东方红乡、宝泉领农场))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哈尔滨筑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更正为:北京博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2(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鹤岗绿森公司、东方红乡、宝泉领农场))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929,463.47元,更正为:1,187,570.4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37号

联系方式:0468-3330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市本级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37号

联系方式:0468-335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芷葳

电话:0468-3356877

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2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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