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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检验检测实训中心设备采购(5)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27日 16: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精细化工检验检测实训中心设备采购(5)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6: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4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曼、王博、潘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18388-357
采购单位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柳江街二段二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21202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8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公告信息
 
精细化工检验检测实训中心设备采购(5)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441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精细化工检验检测实训中心设备采购(5)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平行浓缩仪的数量变更为2套、全自动氮吹仪数量变更为2套,具体详见更正后的的采购文件,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7日15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30分钟)等无法正常参与投标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用U盘存储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必须同时完成"线上递交电子文件"和"现场提交备份文件"两项操作。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未上传线上文件的,投标无效。仅上传线上文件而未提交备份文件的,系统正常运行时线上文件有效,但若遇故障则无法补救,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柳江街二段二号
联系方式:0416-3212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812室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曼、王博、潘婷婷
电  话:024-319183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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