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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大贵镇至广佛镇公路改建工程(大贵至洛河段)文物保护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27日 18: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大贵镇至广佛镇公路改建工程(大贵至洛河段)文物保护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平利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行政区域平利县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8:0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1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镇
项目联系电话0915-8416281
采购单位平利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5-2295317
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841628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SDL-PL2026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大贵镇至广佛镇公路改建工程(大贵至洛河段)文物保护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提供有效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和审计机构相关资质证件;新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同时相应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

联系方式:0915-2295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0915-8416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镇

电话:0915-8416281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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