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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自然资源局马尔康市沙尔宗镇丛恩村木梯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28日 15: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马尔康市沙尔宗镇丛恩村木梯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马尔康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马尔康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8日 15:1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2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7-2831275
采购单位马尔康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康康市美谷街1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81520123
代理机构名称马尔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格央街48号(日瓦坝新区马尔康市政务服务中心采购办)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7-283127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2012026000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马尔康市沙尔宗镇丛恩村木梯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下面3.3.2商务要求的4.付款进度安排的商务要求内容,由原来的修改为:1、进度款付款条件:每月按实际工作量上报,并经监理及业主现场代表核实进度报表,并于次月10日内按审定的已完成工程量支付至工程进度款的80%,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后,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2、进度款付款条件:完成最终结算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3、尾款付款条件:质保金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且无质量问题。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下面3.3.2商务要求的4.付款进度安排的商务要求内容,由原来的修改为:1进度款付款条件:每月按实际工作量上报,并经监理及业主现场代表核实进度报表,并于次月10日内按审定的已完成工程量支付至工程进度款的80%,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后,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2、进度款付款条件:完成最终结算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3尾款付款条件:质保金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且无质量问题。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尔康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康康市美谷街198号

联系方式:15281520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尔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格央街48号(日瓦坝新区马尔康市政务服务中心采购办)

联系方式:0837-2831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837-2831275

马尔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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