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化市出租车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28日 15: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通化市出租车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通化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8日 15: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于铭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66148815 | ||
| 采购单位 | 通化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昌区新岭路5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435951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通化市东昌区泰和乾元小区第一幢1-1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6614881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64号-JLXRC2609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化市出租车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详细评审记录表 商务条款6 出租车智能化技术支撑: 2.本配套设备最低硬件质保要求不少于1年;在满足最低1年质保基础上:提供2年免费质保得2分;提供硬件3年及以上免费质保得3分。须提供承诺书。 2.本设备与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ISU)免费对接服务:承诺免费对接得1分;承诺免费对接服务期限 5 年的得3分。对接内容包含按 JT/T905.2 协议完成数据互通、营运状态联动、接口适配调试及版本升级服务。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本项不得分。 2 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二)验收标准
1. 验收依据:本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 初验: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开发完成后,供应商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组织初验。初验内容包括设备数量、型号、规格核对,设备通电测试,系统功能测试等。
3. 终验: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1个月。试运行期满且系统运行稳定,供应商提出终验申请,采购人组织终验。
4. 验收时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文档、设备清单、测试报告、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等。
5. 商用密码相关设备及系统须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取得测评合格报告。
(三)质保与售后服务
1. 硬件设备质保期不少于1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故障设备。
2. 软件系统质保期不少于1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系统升级、bug修复及技术支持服务。
3. 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接到故障报修后,一般故障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
4. 质保期内,供应商须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巡检,提交巡检报告。
5. 质保期满后,供应商应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维护费用不高于市场合理价格。
(四)违约责任
1. 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退还已收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 供应商交付的设备或系统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无偿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 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5‰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4.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知识产权
1. 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2.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完整技术文档。
(六)保密要求
1. 供应商应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业务数据、技术资料、运营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期限不少于5年。
3. 供应商应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七)其他商务要求
1. 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包括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培训、税费、质保期服务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计划、人员配置及售后服务方案。
3. 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质保期:5年(含硬件和系统)。
(二)验收标准和要求
本合同的验收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服务由采购人负责检验验收,并对服务及辅助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经由监理单位同意后,并出具检验报告。
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通化市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乙方垫付,视检验结果由责任方承担。
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服务,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相关的检测报告,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
1. 验收依据:本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 初验: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开发完成后,供应商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组织初验。初验内容包括设备数量、型号、规格核对,设备通电测试,系统功能测试等。
3. 终验: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1个月。试运行期满且系统运行稳定,满足全部功能要求,提供终审方案和测试大纲,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技术人员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终审。
4. 验收时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文档、设备清单、测试报告、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等。
5. 商用密码相关设备及系统须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取得测评合格报告,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
(三)质保与售后服务
1. 硬件设备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故障设备。
2. 软件系统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系统升级、bug修复及技术支持服务。
3. 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接到故障报修后,一般故障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
4. 质保期内,供应商须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巡检,提交巡检报告。
5. 质保期满后,供应商应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维护费用不高于市场合理价格。
(四)知识产权
1. 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2.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完整技术文档。
(五)保密要求
1. 供应商应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业务数据、技术资料、运营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期限不少于5年。
3. 供应商应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六)其他商务要求
1. 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包括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培训、税费、质保期服务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计划、人员配置及售后服务方案。
3. 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 址:东昌区新岭路588号
联系方式:13943595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泰和乾元小区第一幢1-13号
联系方式:13766148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铭铭
电 话:13766148815
初审: 于铭铭
复审: 于铭铭
终审: 于铭铭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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