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大箐山县交通运输局大箐山县2026年项目控制价编制和控制价审核(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28日 16: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箐山县2026年项目控制价编制和控制价审核(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大箐山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大箐山县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8日 16:2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1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国
项目联系电话19244564070
采购单位大箐山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团结社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704515108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众安迦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通三道街2-5号香滨明苑小区1栋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24456407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725]ZAJJ[CS]20260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箐山县2026年项目控制价编制和控制价审核(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的三个月,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则“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4月、5月、6月或者2025年3月、4月、5月,因个别地区社保缴纳政策限制,不能按上述示例月份提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并附当地社保缴纳政策规定文件等证明材料后也可以提供2025年2月、3月、4月),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

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9月1日开标,时间节点涉及月末及月初交接,若根据文件要求不能提供8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完税证明,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后提供8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完税证明资料,若不能提供,则中标结果无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箐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团结社区

联系方式:15704515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众安迦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通三道街2-5号香滨明苑小区1栋5号

联系方式:19244564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国

电话:19244564070

黑龙江省众安迦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8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