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排水管理处2026年管线功能性结构性检测项目更正公告(二)
2026年08月28日 17: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管线功能性结构性检测 | ||
| 品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常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8日 17:1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丹俊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85581855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常州市飞龙东路11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9-8557087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1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丹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00-JSZG-G2026-0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管线功能性结构性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一、项目基本情况”中合同履行期限及第六章“一、项目概况”中服务期限的截止时间
更正为:
“2026年11月30日”。
2.招标文件第四章“二、评标标准”的“3.3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中:
(1)“投标人具有排水管道CCTV检测设备的,设备为自有的,每有1套得2分;租赁的,每有1套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排水管道CCTV检测设备的,每有1套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2)“投标人具有全地形管道机器人的,像素不低于200万,分辨率满足1920*1080,设备为自有的,每有1套得2分;租赁的,每有1套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全地形管道机器人的,像素不低于200万,分辨率满足1920*1080,每有1套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3)“投标人具有作业车辆:(1)大型高压射水疏通车,发动机功率需满足136KW,车辆为自有的,每有1辆得2分;租赁的,每有1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2)吸污车,吸污罐体体积不低于12立方米,车辆为自有的,每有1辆得3分;租赁的,每有1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时具有高压疏通、吸污作业功能的特种车辆,按满足条件的一项得分,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作业车辆:(1)大型高压射水疏通车,发动机功率需满足136KW,每有1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2)吸污车,吸污罐体体积不低于12立方米,每有1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时具有高压疏通、吸污作业功能的特种车辆,按满足条件的一项得分,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4)“投标人具有水泵、泵车等临排设备的,流量不小于500方/小时,设备为自有的,每有1套得2分;租赁的,每有1套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水泵、泵车等临排设备的,流量不小于500方/小时,每有1套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5)“投标人具有污泥运输车的,吸污罐体体积不低于12立方米,车辆为自有的,每有1辆得2分;租赁的,每有1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污泥运输车的,吸污罐体体积不低于12立方米,每有1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25.5分包”中:
更正为: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
4.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
(1)删除“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中“本项目主体业务不得分包,如需分包非主体业务,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保分包商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乙方对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如乙方违法转包,或分包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派出的实际提供服务(作业、施工)人对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甲方负担的经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合同款项、工作人员误工费、经济损失赔偿、诉讼费用等。”。
(2)删除“九、违约责任”中“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每发现1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3)“九、违约责任”中“合同签订后15日内,项目组人员未配备完整,或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未配置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推延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更正为:
“合同签订后7日内,项目组人员未配备完整,或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未配置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推延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删除“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中“①乙方对本项目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9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08-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单位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1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7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81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19-8558185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400-JSZG-G2026-004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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