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体育赛事(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竞赛服务(项目编号:BHZC2026-C3-990258-BBWH )的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28日 18: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体育赛事(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竞赛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北海市旅游文体局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8日 18:5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韦丽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9-3928925 | ||
| 采购单位 | 北海市旅游文体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海市海城区贵州路3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9-20290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银河城市科技产业城2栋010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9-392892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HZC2026-C3-990258-BBW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体育赛事(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竞赛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履约完成并通过验收,支付合同余款。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所有资金的支付以财政资金拔付到位为准。 | 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履约完成并通过验收,支付合同余款。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所有资金的支付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准。 |
| 2 | 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违约责任” | 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可根据情况修改)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 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0.02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维权产生的费用); 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2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
| 3 | 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三节 合同专用条款” | 1.5.1 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 1.5.1 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
| 4 | 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三节 合同专用条款” | 1.6.2 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履约完成并通过验收,支付合同余款。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所有资金的支付以财政资金拔付到位为准。 | 1.6.2 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履约完成并通过验收,支付合同余款。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所有资金的支付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准。 |
| 5 | 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三节 合同专用条款” | 2.5 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履约完成并通过验收,支付合同余款。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所有资金的支付以财政资金拔付到位为准。 | 2.5 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履约完成并通过验收,支付合同余款。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所有资金的支付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准。 |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旅游文体局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贵州路35号
联系方式:0779-2029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银河城市科技产业城2栋0101号
联系方式:0779-3928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丽丹
电 话:0779-392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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