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采购更正公告[2026]
2026年08月29日 16: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9日 16:1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洪静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6274368 | ||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庐巢路4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62743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东方水岸3楼整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87388111 | ||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NNFN001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6年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问1:磋商文件第 52 页“人员配备”评分条款设置高级工程师、多名中级工程师职称作为评审加分,与本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实际履约需要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中小企业潜在供应商。
回复1:经核查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就上述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为庐江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服务,主要工作内容虽涉及标线施划清除、标志牌维修更换、护栏维修更换、日常巡检、应急抢修等现场维护作业,但上述作业均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交通设施维护并非简单的体力劳动,其涉及的技术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方案编制与论证:标线施划的交通组织方案、标志标牌设置的位置与版面设计、护栏防护等级的选用等,均需依据现行国标(如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系列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技术把关。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能够有效保障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且中级职称也给予加分。2.现场质量管控:标线厚度、逆反射系数、护栏安装精度等关键质量指标,需要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进行把控。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能够有效履行现场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职责。3.应急抢修决策:交通设施因事故等原因受损后,需快速研判损坏程度并制定抢修方案,高级技术人员的专业判断直接关系到抢修效率和交通安全恢复速度。
因此,设置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和一定数量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与本项目的技术含量和质量保障需求密切相关,并非"大型勘察设计类项目"专属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特点,对供应商的技术力量提出合理要求,以高标准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故按磋商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提问2:磋商文件P26、P27要求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是投标时提供还是标后提供?
回复2:上述材料为产品质量要求,均为标后提供,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2.3 综合评分中,“人员配备”评分项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要求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维护类项目,同评分项内技术人员已认可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与交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保持评分标准口径统一,建议将项目负责人资质修改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与交通)专业高级职称。
回复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具体以评审委员会评审为准。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泥河路2号
电 话:0551-66274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011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缪梨华
电 话:0551-8701130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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