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业学院标准化实验室通风设备及台柜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31日 12: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工业学院标准化实验室通风设备及台柜系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疆工业学院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31日 12: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3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薇薇、李亚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99038788、0991-3966556 | ||
| 采购单位 | 新疆工业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3-78858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九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十二师五一农场白桦街915号西府小院商业二层东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99038788、0991-396655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JW-[2026]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工业学院标准化实验室通风设备及台柜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质保期 | 1.承诺质保期内如同一设备出现三次及以上相同故障,能无条件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全新设备的得1.5分; 2.承诺质保期结束后,能须继续提供终身技术支持服务,维修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不收取人工费、上门服务费得1分; 3.承诺质保期延长至4年的得0.5分;延长至5年的得1分;延长至6年的得1.5分。 | 1.承诺质保期内如同一设备出现三次及以上相同故障,能无条件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全新设备的得2分; 2.承诺质保期结束后,能须继续提供终身技术支持服务,维修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不收取人工费、上门服务费得2分; 3.承诺质保期延长至4年的得0.5分;延长至5年的得1分;延长至6年的得1.5分。 |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工业学院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
联系方式:0903-7885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九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十二师五一农场白桦街915号西府小院商业二层东
联系方式:15099038788、0991-3966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刘薇薇、李亚婷
电 话:15099038788、0991-3966556
4.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库处(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财政局
传 真:
联 系 人:兵团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91-289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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