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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6年智能体测项目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31日 17: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2026年智能体测项目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7:0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6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应鑫
项目联系电话0769-23668520
采购单位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9-23126082
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9-23668520
附件:
附件1附件: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pdf
附件2东莞市2026年智能体测项目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6083105).zip
附件3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6-076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2026年智能体测项目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原文:原招标文件(PDF版)第38页-39页中“技术部分”:

评审

因素

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12.0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一人,不包含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人事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 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人事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证书的,得3分。 ③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人事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④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人事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人工智能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以上最高得12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开标前6个月(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其总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级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6.0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仅一人,不包含项目经理、技术人员):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的,得2分。 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③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人事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以上最高得6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开标前6个月(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其总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级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 (5.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供货安装计划、调试部署流程、验收交付安排)进行评审: 1、实施方案周密详尽,项目组织架构权责分明,供货安装计划精准有序,调试部署流程规范严谨,验收交付安排标准明确,能完全结合学校实际教学与运动场景,充分考虑与体育教研组和总务部门等相关方的协调配合,确保项目有序落地,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实施方案具体可行,项目组织架构分工清晰,供货安装计划安排得当,调试部署流程步骤合理,验收交付安排内容完整,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关键环节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且对可能出现的场地空间限制、教学时段冲突等问题有初步预案,能较好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实施方案内容规范,有基本的组织架构和计划安排,各项流程表述清楚,虽未针对学校体育教学特殊运行要求进行深入细化,但实施步骤完整、各方职责明确,能满足项目一般性履约管理需求,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实施方案简略粗糙,计划安排笼统模糊,对安装调试、学校相关部门协调、验收交付等核心环节缺乏具体安排或仅作原则性表述,难以保障项目按期保质完成,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5、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更正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6.0)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一人,不包含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人事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人事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证书的,得2分。

③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人工智能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以上最高得6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在职人员证书及开标前6个月(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其总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级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5.0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仅一人,不包含项目经理、技术人员):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的,3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2本项最高得3分 

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人事部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以上最高得5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在职人员证书及开标前6个月(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其总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级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 (4.0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不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人事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人工智能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在职人员证书及开标前6个月(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含其上级分公司或总公司)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 (8.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供货安装计划、调试部署流程、验收交付安排)进行评审:

①实施方案周密详尽,项目组织架构权责分明,供货安装计划精准有序,调试部署流程规范严谨,验收交付安排标准明确,能完全结合学校实际教学与运动场景,充分考虑与体育教研组和总务部门等相关方的协调配合,确保项目有序落地,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

②实施方案具体可行,项目组织架构分工清晰,供货安装计划安排得当,调试部署流程步骤合理,验收交付安排内容完整,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关键环节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且对可能出现的场地空间限制、教学时段冲突等问题有初步预案,能较好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③实施方案内容规范,有基本的组织架构和计划安排,各项流程表述清楚,虽未针对学校体育教学特殊运行要求进行深入细化,但实施步骤完整、各方职责明确,能满足项目一般性履约管理需求,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④实施方案简略粗糙,计划安排笼统模糊,对安装调试、学校相关部门协调、验收交付等核心环节缺乏具体安排或仅作原则性表述,难以保障项目按期保质完成,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⑤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更正事项二:

原文:原招标文件(PDF版)第40页中“商务部分”:

评审

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企业认证 (15.0分)

供应商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认证证书:

①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认证证书;

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⑤信息技术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

⑥信息技术产品服务安全体系认证;

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2.5分,最高1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同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失效、撤销或暂停的对应证书项不得分。因企业成立时间不足,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但提供相关认证书面说明的,可获得对应证书的分值。若为分公司投标的,其总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级分机构取得的证书予以认可,计入得分。

更正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企业认证 (15.0分)

供应商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认证证书:

①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认证证书;

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⑤信息技术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3分,最高1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同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失效、撤销或暂停的对应证书项不得分。因企业成立时间不足,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但提供相关认证书面说明的,可获得对应证书的分值。若为分公司投标的,其总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级分机构取得的证书予以认可,计入得分。

更正事项三:

原文:原招标文件(PDF版)第8页中“智慧校园体育与健康管理配套设备”:

④可支持GPU性能不低于GTX 3050;

更正为:

GPU性能 FP32单精度浮点算力≥9.0 TFLOPS,显存容量≥8GB

更正事项四:

原文:原招标文件(PDF版)第15页中“2.安装与调试”增加

8、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所提供设备的技术把控,对设备实施、交付、质保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具备人工智能程相关技术能力,适配智能体测设备安装调试等技术支撑场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

联系方式:0769-23126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方式:0769-2366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应鑫

电  话:0769-23668520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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