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人社立体化风控标准监管平台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31日 17: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人社立体化风控标准监管平台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31日 17:3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3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秋梅、罗霞、丰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225338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春路南二里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551576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0号(威壮大厦)22层2210~221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222533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6-G3-990738-GXY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人社立体化风控标准监管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需求一览表 服务参数
▲三、项目技术验收要求 (三)建设内容需完工并完成试运行,按照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通过采购方验收,其中初验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功能开发,终验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无重大宕机、高频bug、安全等问题。 (三)建设内容需完工并完成试运行,按照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通过采购方验收,其中初验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全部功能开发,终验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无重大宕机、高频bug、安全等问题。 2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一)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项目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功能建设开发并通过项目初验。
(三)第三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项目试运行后通过项目终验。(一)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项目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项目功能建设开发并通过项目初验。
(三)第三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项目试运行后通过项目终验。 3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五、系统验收要求 (一)方案评审:中标供应商自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提交实施方案等相关文档,采购人组织技术专家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核。
(二)项目初验:项目初验为系统功能的整体验收,计划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功能开发,中标供应商提供系统建设成果、《操作手册》、《资源配置清单》等相关材料,由采购人、技术专家、监理人员和中标供应商共同参加。
(三)项目终验: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系统通过试运行的要求,提供试运行报告等相关材料,所有性能和指标达标后通过采购人的验收。(一)方案评审:中标供应商自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提交实施方案等相关文档,采购人组织技术专家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核。
(二)项目初验:项目初验为系统功能的整体验收,计划于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系统功能开发,中标供应商提供系统建设成果、《操作手册》、《资源配置清单》等相关材料,由采购人、技术专家、监理人员和中标供应商共同参加。
(三)项目终验: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系统通过试运行的要求,提供试运行报告等相关材料,所有性能和指标达标后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4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分3次支付合同款,所有款项支付以财政资金落实到位为前提,采购人不承担财政资金未下达造成的付款逾期责任,合同款按实际考核情况支付。第1次,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培训服务方案、设计方案、项目人员名单、项目人员正式合同(包括中标供应商或正规第三方派遣合同,如有人员更换需提交相关说明和新项目人员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材料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40%;第2次,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项目完成初验后提供系统建设成果、《操作手册》、《资源配置清单》等材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40%;第3次,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8个月完成项目终验后提供试运行报告等完整全套详细材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款的20%。 本项目无预付款,分3次支付合同款,所有款项支付以财政资金落实到位为前提,采购人不承担财政资金未下达造成的付款逾期责任,合同款按实际考核情况支付。第1次,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培训服务方案、设计方案、项目人员名单、项目人员正式合同(包括中标供应商或正规第三方派遣合同,如有人员更换需提交相关说明和新项目人员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材料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40%;第2次,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完成初验后提供系统建设成果、《操作手册》、《资源配置清单》等材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40%;第3次,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完成终验后提供试运行报告等完整全套详细材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款的20%。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开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公室
地 址:桂春路南二里4号
联系方式:0771-5515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0号(威壮大厦)22层2210~2217室
联系方式:0771-2225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秋梅、罗霞、丰薇
电 话:0771-222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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