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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31日 17: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7:4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8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晓畅、李茂涛、陈美连、翁格骅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360884、0591-38872096
采购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6233010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28360884、0591-3887209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01]0624[GK]20260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内容

【项号7】(七)保安人员纪律

1.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参加非法组织,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得参加罢工;

2.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保安工作秘密和病人客户的秘密;

3.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

4.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场所;

5.不得殴打他人;

6.不得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7.不得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8.不得玩忽职守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9.不得违反其他规章制度、规定和纪律。

现更正为:

【项号6(七)保安人员纪律1.2.3.4.5.小项】(七)保安人员纪律

1.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参加非法组织,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得参加罢工;

2.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保安工作秘密和病人客户的秘密;

3.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

4.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场所;

5.不得殴打他人;

【项号7(七)保安人员纪律6.7.8.9.小项

6.不得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7.不得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8.不得玩忽职守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9.不得违反其他规章制度、规定和纪律。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联系方式:0591-62330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91-28360884、0591-38872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晓畅、李茂涛、陈美连、翁格骅

电话:0591-28360884、0591-38872096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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