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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后勤物业服务一体化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31日 20: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后勤物业服务一体化项目
品目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
行政区域大鹏新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31日 20:5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9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5-85208257
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新村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5-89779995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5-28333300
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后勤物业服务一体化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PCG2026000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后勤物业服务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评标信息/拟安排的项目统筹对接人(1人)情况以及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项目统筹对接人除外)情况/(二)评分依据:“1、自有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社保证明必须涵盖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五险,如果五险缴纳不齐全或中断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本评分项不得分),不得含补缴记录。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更正为:“1、自有员工: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社保证明必须涵盖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五险,如果五险缴纳不齐全或中断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本评分项不得分,不得含补缴记录)以及承诺函,承诺提供的自有员工不存在补缴社保记录,格式自拟。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2.采购文件/评标信息/投标人获奖情况/(一)评分内容:“投标人获得市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保或保安类荣誉的,得100分,本项最高得100分。”更正为:“投标人获得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或安保或保安类荣誉的,得100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新村综合楼
联系方式:0755-89779995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
联系方式:0755-28333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5-8520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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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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