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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戏曲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屋面及宿舍楼强电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1日 17: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戏曲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屋面及宿舍楼强电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营口市戏曲学校
行政区域营口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7:3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8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欢
项目联系电话18624597144
采购单位营口市戏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科飞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7-221915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新东路北7号-甲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24597144
公告信息
 
营口市戏曲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屋面及宿舍楼强电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9-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800-037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戏曲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屋面及宿舍楼强电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从2026年09月09日10:00分变更为2026年09月09日09:30分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1日16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邮件形式发送至:lnfshzb@163.com),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戏曲学校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科飞路25号
联系方式:0417-2219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新东路北7号-甲8号
联系方式:186245971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欢
电  话:1862459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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