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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中心化学类设备采购项目(第3批)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1: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省疾控中心化学类设备采购项目(第3批)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31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男、刘戎、许帅宏、芦玲玲
项目联系电话024-31325151
采购单位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338106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325151
公告信息
 
省疾控中心化学类设备采购项目(第3批)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9-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429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疾控中心化学类设备采购项目(第3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004包组设置核心产品为:离子色谱仪1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2日10时4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本项目分4个包组,每包组兼投兼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168号
联系方式:024-23381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024-3132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男、刘戎、许帅宏、芦玲玲
电  话:024-313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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