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凤台县人民医院白内障能力提升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4: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凤台县人民医院白内障能力提升项目 | ||
| 品目 |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A02320000 | ||
| 采购单位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 14:4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19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维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48612275 | ||
| 采购单位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南市凤台县北城区淮滨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4861227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关镇州来路777号(体育场西门)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5546062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CGFT0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凤台县人民医院白内障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写明质量保证期年限,在招标文件要求2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2分,本项满分6 分。”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写明质量保证期年限,在招标文件要求1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2分,本项满分6分。”;
2、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9日9点00分”现变更为:“2026年9月17日09点30分”。
3、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开标地点“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凤台县住建局一楼)”现变更为“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凤台县住建局三楼)”
更正日期:2026年9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台县人民医院
地址:淮南市凤台县北城区淮滨路
联系方式:05548612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关镇州来路777号(体育场西门)
联系方式:18155460622、13675540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维克(采购人代表)、周云、刘冬(代理机构)
电话:05548612275、18155460622、13675540307
五、附件
1、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凤台县人民医院白内障能力提升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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