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中医院病床窗帘和更衣室及洗漱区域柜子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标包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5: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利辛县中医院病床窗帘和更衣室及洗漱区域柜子安装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利辛县中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 15: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雨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8-8811156 | ||
| 采购单位 | 利辛县中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利辛县向阳路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8-88111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置地广场E座2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8-718666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LX2026CG611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中医院病床窗帘和更衣室及洗漱区域柜子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标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询价通知书中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和规格响应表(格式)显示不完整,更正详见附件。
2.采购内容及需求中单位米更正为平方米,平方更正为平方米。
更正日期:2026年9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中医院
地 址:利辛县向阳路17号
联系方式:0558-881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置地广场E座26楼
联系方式:0558-718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雨 李耀华
电 话:0558-8811156 0558-7186668
附件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 序 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品牌及规格型号 |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交货(供货)期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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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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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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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计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合计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6.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进行测算(比例未达到80%或未进行比例测算的,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不予价格评审优惠),如有虚假响应,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规格响应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通知书要求部分 | 响应文件响应部分 | 响应情况 | ||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数量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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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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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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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本表填写时,应据实填写。
2.如果不提供规格响应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
3.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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