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质检院业务系统受理和评审AI辅助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7: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省质检院业务系统受理和评审AI辅助建设项目 | ||
| 品目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 17:0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烨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668550、83668505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光华东街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518450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烨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C2026-04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质检院业务系统受理和评审AI辅助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第一章中:
1.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将“项目概况”里的“并于2026年9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更正为:“并于2026年9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3.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0天。”
二、原采购文件第四章中:
1.删除“(五)履约能力要求/3)”中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2.将“四、商务要求/1.交付时间及地点”中,“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更正为:“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80天内。”
三、原采购文件第五章中:
1.“价格”中,“分值”更正为10分;“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20”更正为“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
2.“技术要求响应情况”中,“分值”更正为30分;“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23分; 磋商文件中标注“▲”的内容为重要参数共7项,共14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更正为:“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30分;磋商文件中标注“▲”的内容为重要参数共7项,共21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
3.“项目团队”中,“分值”更正为13分;“6.2团队其他成员中(项目经理除外),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软件评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每提供一项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更正为:“6.2团队其他成员中(项目经理除外),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软件评测师”、 “网络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更正日期:2026-09-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5号
联系人:王祥
联系电话:025-84470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王烨、张文怡
联系电话:02583668550、83668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烨、张文怡
电话:02583668550、8366850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江苏省质检院业务系统受理和评审AI辅助建设项目采购文件(更正稿)
附件:JSZC-320000-SCZX-C2026-041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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