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6-2028年办公用品、日用品配送服务项目(CZ2026-1289)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02日 17: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6-2028年办公用品、日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 17:3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曾颖妍(采购文件咨询);林欣(质疑受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87150278;87150212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穗路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807663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7150278;87150212 | ||
| 附件: | |||
| 附件1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6-2028年办公用品、日用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90205).zip | ||
| 附件2 |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 | ||
| 附件3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采购包2).docx | ||
| 附件4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采购包1).docx | ||
| 附件5 | 合同文本.docx | ||
| 附件6 | 采购需求.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6-12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6-2028年办公用品、日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9-04,更正为:2026-09-09。
更正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中采购包1、采购包2的部分评审内容,具体如下:
1.技术部分-配送信息化能力(包1、包2均更正):
更正前:
| 配送信息化能力 (2.0分) | 投标人能提供配送系统化信息化平台,功能至少包括:①产品数据咨询、汇总;②销售商品数据追溯服务;③安全库存报警;④采购申请至收入库全环节进度查询。提供上述系统平台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注:著作权名称可有差异,实质性内容满足即符合得分要求。1.自主开发的,须提供系统的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承诺中标后投入使用;2.非自有的,须提供系统的著作权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采购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及发票并承诺中标后投入使用;3.承诺中标后提供的,须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上述1或2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后:
| 配送信息化能力 (2.0分) | 投标人能提供配送系统化信息化平台,功能至少包括:①产品数据咨询、汇总;②销售商品数据追溯服务;③安全库存报警;④采购申请至收入库全环节进度查询。提供上述系统平台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2分。(注:著作权名称可有差异,实质性内容满足即符合得分要求。1.自主开发的,须提供系统的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承诺中标后投入使用。如软件著作权证书上未能明确标明软件具备以上功能的,投标人须再补充提供软件对应功能界面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2.非自有的,须提供系统的著作权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采购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及任一期发票并承诺中标后投入使用。如软件著作权证书上未能明确标明软件具备以上功能的,投标人须再补充提供软件对应功能界面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3.承诺中标后提供的,须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上述1或2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2.商务部分-货物的存储能力(包1、包2均更正):
更正前:
| 货物的存储能力 (4.0分)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固定的货物存储场所,得4分。【注:1.投标人自有货物存储场所的须提供产权证明或建设(或采购)合同扫描件、照片彩色扫描件;2.存储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扫描件(若租赁合同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需承诺中标后至少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照片彩色扫描件;3.现未有固定的货物存储场所的,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可提供货物存储场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
更正后:
| 货物的存储能力 (4.0分)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固定的货物存储场所,得4分。【注:1.投标人自有货物存储场所的须提供产权证明或建设(或采购)合同扫描件、照片彩色扫描件;2.存储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近半年任一期发票扫描件(若租赁合同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需承诺中标后至少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照片彩色扫描件;3.现未有固定的货物存储场所的,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可提供货物存储场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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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地 址:金穗路9号
联系方式:38076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87150278;87150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颖妍(采购文件咨询);林欣(质疑受理)
电 话:87150278;87150212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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