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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医院GE磁共振维保(重)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7: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GE磁共振维保(重)
品目

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医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7:4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8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永强
项目联系电话0577-89887322、13757727199
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温州市蛟尾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7-56965638
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7-89887322、137577271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300261320100000035-WZLCZB(L)-2026-0705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GE磁共振维保(重)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付款方式更正:本项目款项分四次支付,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服务每满6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合同款的25%,最后一次付款于维保合同周期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合同款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出具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预付款:合同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如卖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买卖双方不适用上述合同金额40%预付款的约定
本项目款项分四次支付,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服务每满6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合同款的25%(如有预付款的,优先从预付款中扣回),最后一次付款于维保合同周期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合同款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出具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8日14:302026年09月17日09:30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医院

地    址:温州市蛟尾路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6965638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696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永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887322、13757727199

质疑联系人:肖忠文

质疑联系方式:137577271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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