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医院GE磁共振维保(重)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7: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GE磁共振维保(重)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中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 17: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永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89887322、13757727199 |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中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温州市蛟尾路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5696563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7-89887322、1375772719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300261320100000035-WZLCZB(L)-2026-0705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GE磁共振维保(重)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方式更正: | 本项目款项分四次支付,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服务每满6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合同款的25%,最后一次付款于维保合同周期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合同款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出具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 预付款:合同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如卖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买卖双方不适用上述合同金额40%预付款的约定 本项目款项分四次支付,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服务每满6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合同款的25%(如有预付款的,优先从预付款中扣回),最后一次付款于维保合同周期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合同款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出具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
| 2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08日14:30 | 2026年09月17日09:30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医院
地 址:温州市蛟尾路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6965638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696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永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887322、13757727199
质疑联系人:肖忠文
质疑联系方式:137577271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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