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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厨师餐饮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9: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厨师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9:4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31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娜吉玛、李慧、毛玉平
项目联系电话0990-6882183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克拉玛依市准噶尔路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0990879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通讯路4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0-688218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QGAFJ(ZC)2026-03(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厨师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31日  

4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中2.1岗位配置标准2.1岗位配置标准:项目共11个供餐点位,每个点位配置1名点位负责人,共计11名,统一纳入项目不少于50人的驻场服务团队编制。点位负责人为该点位运营管理第一责任人,不得由主厨、切配帮厨等一线操作岗位兼任,须专职专岗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接受项目总负责人的统一调度、轮巡督导与考核管理。2.1岗位配置标准:本项目共11个供餐点位,每个点位配置1名点位负责人,共计11名,统一纳入项目不少于50人的驻场服务团队编制。点位负责人为该点位运营管理第一责任人,接受项目总负责人的统一调度、轮巡督导与考核管理。
2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中2.2.5在岗要求2.2.5在岗要求:须常驻对应点位,供餐全时段在岗值守,不得跨点位兼职,不得同时承担其他非本点位工作任务。2.2.5在岗要求:须常驻对应点位,供餐全时段在岗值守。
3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中3、项目总厨3.1岗位配置标准3、项目总厨(专职管理岗,隶属于项目管理层,不直接隶属某一食堂点位)
3.1岗位配置标准
本项目设项目总厨1名,为项目核心管理岗位。项目总厨接受项目总负责人直接领导,统筹全项目11个点位的菜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不得兼任点位主厨或其他经营性职务。
3、项目总厨
3.1岗位配置标准
本项目设项目总厨1名,为项目核心管理岗位。项目总厨接受项目总负责人直接领导,统筹全项目11个点位的菜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

地 址:克拉玛依市准噶尔路93号

联系方式:18609908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通讯路44号

联系方式:0990-6882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娜吉玛、李慧、毛玉平

电 话:0990-688218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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