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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公安局2026年交通智能化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3日 16: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启东市公安局2026年交通智能化项目
品目

交通管理设备

采购单位启东市公安局(机关)
行政区域启东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3日 16:3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31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旺
项目联系电话0513-83340291
采购单位启东市公安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5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383720223
代理机构名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1-JZCG-G2026-00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启东市公安局2026年交通智能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一: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关于“信号控制机(主要标的)”的参数描述中2.1 物理结构要求里的“信号机机柜应采用防锈、防腐蚀材料或经防锈、防腐蚀处理的材料。信号机内部的印刷电路板材料及部件应进行防潮、防霉、防盐雾处理。” 现更正为: “信号机机柜采用304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并喷涂(喷涂样式由主管单位确认)。信号机内部的印刷电路板材料及部件应进行防潮、防霉、防盐雾处理。

更正内容二: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中“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三)商务技术部分”中评审标准第5点演示中原文“5.评分方式(1)以上1-3点中每个小点为一个功能点。每个功能点最高0.5分,总分15分;”现更正为:“5.评分方式(1)以上1-4点中每个小点为一个功能点。每个功能点最高0.5分,总分15分;”

更正内容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现更正为“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对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在取得法人授权后,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竞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更正内容四: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一、本项目设计单位已完成设计工作,包括详细方案、点位表、施工图、设计说明等,投标人如需获取详细设计内容,请在投标前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向采购人领取。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工作,投标时提供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方案,作为评标依据。中标人中标后须配合采购人、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完成本项目的供电线路及通讯线路设计工作。”现更正为“一、本项目设计单位已完成设计工作,包括详细方案、点位表、施工图、设计说明等,投标人如需获取详细设计内容,请在投标前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向采购人领取。本项目招标内容与施工图纸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施工图纸为准,招标文件内容予以相应调整。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工作,投标时提供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方案,作为评标依据。中标人中标后须配合采购人、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完成本项目的供电线路及通讯线路设计工作。”

更正日期:2026年9月3日

更正日期:2026-09-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启东市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516号

联系人:李进

联系电话:15851381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分中心)

单位地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

联系人:周旺

联系电话:0513-83340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旺

电话:0513-8334029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附件:JSZC-320681-JZCG-G2026-004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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